Wednesday, April 28, 2004

欲擒故縱– The Object of My Affection


前幾天看到電影台正剛開始演「欲擒故縱」(THE OBJECT OF MY AFFECTION),當時本來已經打算出門喝酒去,臨時改變主意,決定坐下來把它看完,重溫電影劇情,並沈浸在一段回憶裡。


它不是什麼膾炙人口的經典愛情片,也不是大卡司大製作的電影,認得出臉的的只有女主角–小布的老婆,珍妮佛安妮斯頓(Jennifer Aniston),當年才剛從小螢幕躍上大螢幕沒多久。

很多人會用流行音樂當作生命事件的註腳,聽到某一首歌,就想到當年的某一件事;愚者呢,則是用電影來作為生命事件的註腳。「欲擒故縱」這部電影正是代表著愚者生命中的一個重要註腳。

一個曾經和愚者交往超過2年的對象,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最疼我的對象。葉子是結婚型的男人,從一開始交往他就想結婚,他每天寵我像寵女王一樣,一方面對我思想改造;愚者不婚,從一開始就明說了不婚,我每天享受著女王的特權,一方面對他思想改造。

除了婚與不婚,兩人的日子真的是很幸福,兩年過去了,兩人依舊各懷鬼胎。

1998年的某一天,愚者跟一個五分熟的朋友去戲院看「欲擒故縱」這部電影。

女主角愛上了男主角,男主角也非常愛女主角,兩人在一起時,幸福快樂,勝過一般夫妻,唯一的問題是,男主角是個同性戀者…女主角在劇中用盡各種方法,包括懷孕生小孩,還是不能改變這個事實,這是天性的問題。

電影還沒演完,愚者卻突然明白,婚與不婚也是天性的問題,雖然不是永久的,但絕對不是短時間的問題,也不是思想改造就可以解決的。愚者已經耽誤了葉子2年多了,該是放葉子自由的時候了。

在電影結束時,愚者在戲院裡哭了,一方面羨慕女主角,在做了正確的決定後,她得到了更多,有更多人愛她;一方面為了愚者即將沒人愛而傷心。是的,愚者也做了決定,這個決定將會讓怕寂寞的愚者沒人愛、沒人寵。畢竟,愚者不似珍妮佛安妮斯頓,沒有讓人一見鍾情的本領。

哭完回家後,愚者就和葉子分手了。

一年後,葉子就結婚了,現在小孩也有了,還是男孩喔。

至今,愚者仍相信它是正確的決定。

這部電影讓愚者明白了,一旦牽扯到天性問題,「放手」也是必修的愛情學分。


圖片來源:http://www2.fox.ch/object_of_affection/

Saturday, April 24, 2004

還是在曠野流浪???

「還是在曠野流浪???」

一個同為基督徒的網路陌生人,在看了2004/4/19「漂流Bayarea的狂狷」之後,這麼問我。

「曠野有什麼不好?有山有水有綠地,自由自在又好玩,而且一抬頭,我知道祂在看顧我。」這是閃過我腦子裡的第一個念頭。

「真的只是這樣嗎?」一轉念我又開始思考,「曠野真有這麼好?讓我如此流連忘返?」

在曠野,沒有教會的事工、沒有弟兄姊妹間的責任,也沒有定時出席的承諾,這才是我真正選擇流連曠野的原因…突然才明白,原來一直以來我選擇在曠野流浪,是因為要逃避責任與承諾。

雖然有了新的結論,卻沒有改變我想繼續在曠野流浪的想法,也許這是流浪者的天性吧。

「如果你要找一個人託付終生,絕對不要找一個自稱浪子或流浪者的人。愛情小說也許對了,少了材米油鹽醬醋茶,那是絕對得浪漫;但小說卻忘了告訴你,不論他們是現實生活裡的浪子,或是心靈上的流浪者,他們流浪,是因為逃避。 一旦你把現實而沈重終生責任交付給他們,他們只會逃得遠遠的。」

這是我思考後的另一個結論。

Tuesday, April 20, 2004

Yahoo上的傻瓜樂園 – New Open

傻瓜樂園–Fool*s Paradise開分店了?

第一頁都還沒寫完,就到YAHOO開分店好像太快了…


沒辦法,老友狂狷的日記都寫了一年了,我一次都沒有上去給他留言,為了表示捧場,決定趁她一週年要上去給他留言,誰知YAHOO交友規定,要留言一定要自己也有一個檔,就這樣,捨命陪君子,分店硬是給他開了。


了慶祝一週年換上了一張很經典的照片。不管怎麼熟的朋友,他永遠有你沒見過的另一面,這張照片就是一個例子。


在Yahoo上的傻瓜樂園要面對不同於這裡的另一種挑戰:

*它有字數限制,每篇發言必定要在150字以內,長話短說,好難啊。

* YAHOO上面活動的人多,被迫跟陌生人互動的情形也增多了,就當是一種學習吧。

*速配名單到底是什麼?為何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被加入速配名單裡面去呢?要求的人多,名額只有5名,我決定一個也不加,如何婉轉的告訴對方我不把她們加進來呢?這又是另一個要學的了。


既然都是我的店,就互通有無一下,豐富兩邊的版面吧!以下是開張2天的成績節錄:(全詳文請見漂流Bayarea的狂狷 和Yahoo上的傻瓜樂園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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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狷 公開回覆: 時間: 2004/04/20 10:20:11

找到了~~!!
我的天啊~想不到會有人在我都快要放棄奇摩日記的時候,真的上來寫東西了(妳是被我拖進來的第二個人)

一年了嗎?好快…也好慢,回首自己一年來的日記,環境沒有大改變,同樣的心情卻再也沒有了,自從日記被現實中的人拿來責難後,我就借口忙而大量的減少日記的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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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狂狷 時間: 2004/04/20 15:56:39

一年前勸我網路壞人多的人
自己上來玩之後覺得如何哩?
其實壞人還遠沒有小白多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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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的愚者 公開回覆 : 時間: 2004/04/20 16:10:23

上網9年了,透過各種軟體,各種交友介面,認識了不少人,能交心的少,能持續的幾乎沒有。
對我來講,網路只是成了取代電話,用來與熟朋友交際的工具。
我喜歡這樣,沒有想不出對話時尷尬的沈默,也不需要立即回應,不想說話了,還可隨時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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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高清 時間: 2004/04/20 02:50:17

很多人愛看我的日記
我喜歡和人談心情
就像在教堂告解一樣
隔著一層布幕
沒有壓力和負擔
來我這兒倒垃圾也是可以
妳的心事我很願意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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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的愚者 公開回覆 : 時間: 2004/04/20 16:33:25

對我來講,網路上寫東西像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,我承認剛開始寫時,有小小的介意到底有沒有人看,但寫著寫這就發覺那不重要了,自己懂才是最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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